我国社会组织参与行政决策的困境及其法律对策——一个社会管理创新的视角 | |
李乐平; 刘崇娜 | |
刊名 | 湖北社会科学 |
2012-05-10 | |
期号 | 2012年05期页码:34-36 |
关键词 | 社会组织 行政决策 困境 法律对策 |
ISSN号 | 1003-8477 |
DOI | 10.13660/j.cnki.42-1112/c.011558 |
英文摘要 | 从社会管理创新的视角看,社会组织参与行政决策是社会管理创新的一种重要形式,具有增加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有效性、提高行政决策的社会可接受性、促进政府与社会的良性互动等社会管理创新功能。我国社会组织参与行政决策的困境主要有:社会组织作为参与主体存在合法性困境;政府信息不透明为社会组织参与行政决策设置了障碍;程序法规的缺失致使社会组织参与行政决策难以有序化。制定《社会组织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行政程序法》,创新社会组织参与行政决策的主体法律资格、法律信息机制、法律程序机制,是破解其困境的法律对策。 |
URL标识 | 查看原文 |
语种 | 中文 |
内容类型 | 期刊论文 |
源URL | [http://10.2.47.112/handle/2XS4QKH4/17933] |
专题 | 上海财经大学 |
作者单位 | 1.玉林师范学院法商学院 2.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李乐平,刘崇娜. 我国社会组织参与行政决策的困境及其法律对策——一个社会管理创新的视角[J]. 湖北社会科学,2012(2012年05期):34-36. |
APA | 李乐平,&刘崇娜.(2012).我国社会组织参与行政决策的困境及其法律对策——一个社会管理创新的视角.湖北社会科学(2012年05期),34-36. |
MLA | 李乐平,et al."我国社会组织参与行政决策的困境及其法律对策——一个社会管理创新的视角".湖北社会科学 .2012年05期(2012):3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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