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诉讼与福利制度 | |
王福华 | |
刊名 | 中外法学 |
2016-02-15 | |
期号 | 2016年01期页码:116-138 |
关键词 | 小额诉讼 小额法院 诉讼福利 社会政策 一审终审 |
ISSN号 | 1002-4875 |
英文摘要 | 小额诉讼制度作为改善社会成员生活状况的举措,发展于福利国家接近正义大背景之中,制度目的与诉讼规则都显现出福利化指向,其不但具有提高诉讼效率及合理配置司法资源的作用,还承载了社会政策功能。通过解决日常生活纠纷,小额诉讼程序能够提高公民生活品质,因而是社会大众需要、应得且能够平等使用的诉讼制度。基于社会正义的考量,宜对企业利用小额诉讼程序给予必要限制,建立民事与商事小额诉讼程序分置的制度。基于福利增进目标,我国宜设立以给付司法福利为任务的小额法院(法庭),由法官履行诉讼监护职能,体现社会政策照顾,通过诉讼费用的经济杠杆作用促进小额诉讼程序的推广适用,在程序上则体现大众化、简易化、快捷化特点。 |
URL标识 | 查看原文 |
语种 | 中文 |
内容类型 | 期刊论文 |
源URL | [http://10.2.47.112/handle/2XS4QKH4/14014] |
专题 | 上海财经大学 |
作者单位 |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王福华. 小额诉讼与福利制度[J]. 中外法学,2016(2016年01期):116-138. |
APA | 王福华.(2016).小额诉讼与福利制度.中外法学(2016年01期),116-138. |
MLA | 王福华."小额诉讼与福利制度".中外法学 .2016年01期(2016):116-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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