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碳市场的法治困境与制度完善 | |
陈波 | |
刊名 | 价格理论与实践 |
2017-01-25 | |
期号 | 2017年01期页码:58-61 |
关键词 | 碳市场 法治 民商法调整 行政监管 自律管理 |
ISSN号 | 1003-3971 |
英文摘要 | 我国碳市场法律治理已经形成了民商法调整、行政监管和交易所自律管理的现状。由于碳市场交易产品和交易模式的不断创新,民商事救济无法及时有效保障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碳市场规范性文件在法律位阶和行政授权上存在的缺陷,导致政府对碳市场的监管存在合法性疑问;碳交易所的非互助化趋势,产生了碳交易所自律管理的消极效果。基于我国碳市场的现实和法治建设需求,在碳市场的法律治理过程中,应在发挥民商法调整、行政监管和交易所自律管理的各自优势以及相互协调功能的同时,充实民商法规范中的特殊救济手段,进一步确立行政监管的合法性,完善碳交易所自律管理的权利、义务平衡机制。 |
URL标识 | 查看原文 |
语种 | 中文 |
内容类型 | 期刊论文 |
源URL | [http://10.2.47.112/handle/2XS4QKH4/12999] |
专题 | 上海财经大学 |
作者单位 |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陈波. 论我国碳市场的法治困境与制度完善[J]. 价格理论与实践,2017(2017年01期):58-61. |
APA | 陈波.(2017).论我国碳市场的法治困境与制度完善.价格理论与实践(2017年01期),58-61. |
MLA | 陈波."论我国碳市场的法治困境与制度完善".价格理论与实践 .2017年01期(2017):58-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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