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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小企业应收账款确认制度的市场化改进
王全兴; 唐伟森
刊名东南学术
2018
期号2018年01期页码:160-166
关键词应收账款融资 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 应收账款确认 市场化
ISSN号1008-1569
DOI10.13658/j.cnki.sar.2018.01.018
英文摘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对中小企业发展作用巨大。面对应收账款付款人出于维护自身利益而怠于确认账款的现状,我国采取行政化手段加以敦促,并取之以法制化手段予以强制。《中小企业促进法》规定付款人须确认中小企业账款,同时也带来了不区分应收账款具体情况和付款人类型而统一要求确认账款、忽略市场利益导向机制等弊端。因此,完善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制度,可从区分主体类型以不同方式引导债务人确认账款、增大融资服务平台资金供应量、进一步完善融资服务平台建设和设置应收账款确认的前提条件等方面提升中小企业账款确认的市场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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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种中文
内容类型期刊论文
源URL[http://10.2.47.112/handle/2XS4QKH4/11989]  
专题上海财经大学
作者单位1.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2.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王全兴,唐伟森. 论中小企业应收账款确认制度的市场化改进[J]. 东南学术,2018(2018年01期):160-166.
APA 王全兴,&唐伟森.(2018).论中小企业应收账款确认制度的市场化改进.东南学术(2018年01期),160-166.
MLA 王全兴,et al."论中小企业应收账款确认制度的市场化改进".东南学术 .2018年01期(2018):160-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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