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小企业应收账款确认制度的市场化改进 | |
王全兴; 唐伟森 | |
刊名 | 东南学术 |
2018 | |
期号 | 2018年01期页码:160-166 |
关键词 | 应收账款融资 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 应收账款确认 市场化 |
ISSN号 | 1008-1569 |
DOI | 10.13658/j.cnki.sar.2018.01.018 |
英文摘要 | 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对中小企业发展作用巨大。面对应收账款付款人出于维护自身利益而怠于确认账款的现状,我国采取行政化手段加以敦促,并取之以法制化手段予以强制。《中小企业促进法》规定付款人须确认中小企业账款,同时也带来了不区分应收账款具体情况和付款人类型而统一要求确认账款、忽略市场利益导向机制等弊端。因此,完善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制度,可从区分主体类型以不同方式引导债务人确认账款、增大融资服务平台资金供应量、进一步完善融资服务平台建设和设置应收账款确认的前提条件等方面提升中小企业账款确认的市场化程度。 |
URL标识 | 查看原文 |
语种 | 中文 |
内容类型 | 期刊论文 |
源URL | [http://10.2.47.112/handle/2XS4QKH4/11989] |
专题 | 上海财经大学 |
作者单位 | 1.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2.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 |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王全兴,唐伟森. 论中小企业应收账款确认制度的市场化改进[J]. 东南学术,2018(2018年01期):160-166. |
APA | 王全兴,&唐伟森.(2018).论中小企业应收账款确认制度的市场化改进.东南学术(2018年01期),160-166. |
MLA | 王全兴,et al."论中小企业应收账款确认制度的市场化改进".东南学术 .2018年01期(2018):160-166. |
个性服务 |
查看访问统计 |
相关权益政策 |
暂无数据 |
收藏/分享 |
除非特别说明,本系统中所有内容都受版权保护,并保留所有权利。
修改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