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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无讼”法律传统与和谐社会
陈玉娟
刊名现代妇女(下旬)
2014-06-25
期号6页码:129
关键词法律传统 无讼 和谐社会
中文摘要"无讼"思想是中国法律传统的基本价值取向,在我国法制史上有着深远的影响,"无讼"思想的历史渊源最早可以追溯到春秋时期,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家国同构的国家体制以及"亲亲、尊尊"的儒家思想是其形成的主要原因;和谐社会的基本内涵包括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的和谐,"无讼"思想与当代和谐社会的内涵有着诸多相通之处,尤其是"无讼"思想中的重视道德教化、重视调解息讼,对和谐社会的建设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可以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参考。
语种中文
内容类型期刊论文
源URL[http://ir.lzu.edu.cn/handle/262010/139127]  
专题法学院_期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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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7714
陈玉娟. 中国“无讼”法律传统与和谐社会[J]. 现代妇女(下旬),2014(6):129.
APA 陈玉娟.(2014).中国“无讼”法律传统与和谐社会.现代妇女(下旬)(6),129.
MLA 陈玉娟."中国“无讼”法律传统与和谐社会".现代妇女(下旬) .6(2014):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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